旷洁 司法路上温情的摆渡人
2025-04-30 22:15:0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祯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574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通讯员 石夏碧 甘倍源

旷洁,现任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一级法官。她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,受到政府嘉奖,记个人三等功一次,两次获评“全省法院办案标兵”,获评“怀化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”“怀化市打击毒品犯罪先进个人”“怀化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。

在鹤城区法院工作30余载,旷洁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。在平凡岗位上,她秉持“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”理念,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与使命。作为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,面对复杂案件与纠纷,她坚守底线、刚正不阿,以高尚品格与职业操守维护公平正义。

​用耐心和责任

传递司法温度

2024年3月,刚满18周岁的杨某因一段感情纠纷,一时冲动,做出了令其悔恨终生的事。她来到朋友余某家门口,泼洒酒精并点燃,所幸火势很快被扑灭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但导致余某家门损坏、部分财物受损。因涉嫌放火罪,公诉机关将杨某诉至鹤城区法院。

放火罪作为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,量刑起点较高。但具体到这个案子,火势始终处于可控范围,造成的实际后果相对较轻,如何在严厉刑罚与教育挽救之间寻得平衡,成为旷洁面临的难题。

旷洁调查案件细节时,发现杨某与余某本是好友,被告人刚成年且无前科,此次犯罪系冲动所为。经耐心教育引导,杨某深刻悔罪,其父母主动赔偿并取得余某谅解。综合考虑杨某的悔罪态度、赔偿行为及社区评估意见,旷洁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这一判决既彰显法律威严,又饱含司法温度。

宣判时,杨某眼含泪水哽咽着承诺:“我一定重新做人,绝不再触碰法律红线!”在这起案件中,旷洁以公正裁决与人文关怀诠释司法真谛,既惩罚犯罪,更为失足少年点亮新生之路。

用初心和使命守护公平正义

旷洁常说:“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、熟稔司法程序,更需怀有同理心。我们不是案件流水线上的操作工,不能只顾结案速度而忽略当事人感受。要走进他们的生活,将司法阳光照进人心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”

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,何某通过多家商超门店销售迪奥、兰蔻等假冒伪劣化妆品,案发后查获未售货物价值300余万元。案件诉至法院时,何某拒不交代化妆品来源、销售额及获利情况,账目杂乱无章,且涉及品牌众多、证据繁杂,法律适用争议大,审理难度极高。

作为承办法官,旷洁以严谨态度逐笔核对账目,审查银行流水、物流记录,不放过任何细节。即便何某拒绝供述进货渠道导致违法所得无法查清,她仍依据非法经营数额的50%以上1倍以下标准确定罚金,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180万元。

长达34页的判决书凝聚着旷洁的心血,每一笔金额计算依据皆列明翔实,逻辑清晰。何某收到判决后服判息诉,180万元罚款如数上缴。案件的妥善处理既彰显了法律威严,也体现旷洁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。

用真心和热爱播撒法治种子

除办案外,旷洁注重延伸审判职能。2024年受聘法治副校长后,她在课堂上搭建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桥梁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法治需求及校园治理特色,她量身定制了“知法明德、懂法正行”“勇敢向校园侵凌说不”等系列法治课程,多年坚守在青少年普法教育第一线。“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,不断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,再去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尊法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”

作为一名女法官,旷洁似水润物无声,如山坚定有力,她通过女性特有的细心、耐心和柔情,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向社会传递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温情。

责编:李祯媛

一审:李祯媛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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